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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09年度省级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
2010-7-15 17:05:45   来源:

 

 

云 南 省 公 务 员 局 文 件

 

 

 

 

 

 

 

云公发〔201021

 

云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级

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通知

 

省级各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国办发〔20078号)的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省级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学习掌握机关工作的性质、特点,明确工作内容、程序和职责,掌握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工作方法,尽快完成角色转变,为成为合格的公务员打下坚实基础。

二、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行政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机关工作方法、党风廉政建设、公共危机处理以及我经济发展情况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三、培训对象

2009年度省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新录用人员。

四、 组织形式

2009年省级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可组织人员到具有公务员培训资格的云南大学公务员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培训时间拟定为8月上旬(具体培训情况详见云南大学公务员培训基地通知)。

2009年度新录用公务员人数较多的系统和单位,可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培训时间自行确定,培训方案须报省公务员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施教机构组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公务员初任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其任职、定级的依据。凡未参加初任培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任职、定级。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确保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培训,并于2010726日前分别将参加初任培训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局培训教育处和云南大学公务员培训基地(见附表)。在安排培训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公务员局培训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凌荔   谢贵宝   张明

联系电话:36305173630518(兼传真) 3630519

云南大学公务员培训基地

联系人:李忠华、杨忠

联系电话:310976850330035031468(传真)

 

 

 

 

 

○一○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公务员 初任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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